> 快讯 >

董希淼: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应更精准有效

时间:2022-11-28 15:52:03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相关资料图)

1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下一阶段,应继续采取措施,保持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并不断提高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当前,内外部形势仍然复杂多变,各类市场主体生存与发展面临挑战。从国际看,2022年以来发达经济体通货膨胀率高企,持续的大幅度加息以及能源价格上涨、供应链紧张等加速全球经济下行。从国内看,虽然宏观经济有所向好,但恢复的态势并不稳固,仍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部分行业和小微企业仍然处于困境之中。因此,对下一阶段的困难应有充分的估计,宏观政策应更加积极主动有为,采取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纾困力度十分必要。这有助于稳定市场主体的信心,对宏观政策形成合理预期,激发市场主体的生机和活力。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下行、疫情冲击等多重影响之下,缓解这样的难题需要金融管理部门采取更有力的支持政策。2020年6月,为帮助小微企业更好地应对疫情冲击,央行创设两个新的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即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2021年4月,央行等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底;2021年12月,央行等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并最长延期到2023年6月底。与此同时,央行等部门采取激励措施,鼓励银行在市场化原则上与小微企业进行协商,应延尽延。而此次央行等部门再次强调,对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予以延期,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底,并对征信保护、“容缺办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保持了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给小微企业吃下一颗定心丸,在提振小微企业的信心和预期、助力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和恢复生产等方面将起到积极作用。

疫情发生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采取多方面措施,加大了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力度。下一步,应继续调整优化相关政策,创新方式和手段,使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更具精准性、有效性。

一是要综合运用支持措施。小微企业需求各有不同,部分企业需要延期还本付息来减缓压力,部分企业需要信用贷款来提升效率,部分企业需要“随借随还”来降低成本。应针对小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匹配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精准“输血”,助力“造血”,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

二是要更加突出服务重点。全国个体工商户约1.1亿户,占各类市场主体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三亿人。但作为“小微中的小微”,个体工商户享受的阳光雨露更少,融资更是难上加难。应把个体工商户作为重要服务对象,作为小微金融发展的“第二曲线”,优化内部资源分配,加大考核激励,加强个体工商户等新市民群体金融服务。

三是深度应用金融科技。小微企业存在“两高两缺”问题,即风控成本高、服务成本高及缺乏抵质押物、缺乏政策支持,同时小微企业融资“短频快急”现象突出。应发展数字小微金融,获取多方数据和信息进行精准画像,创新信用评价方式,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小微金融服务可得性和商业可持续。

从10月金融数据看,社会融资和贷款增量均明显回落。下一步应紧紧抓住岁末年初的关键窗口,继续采取全面的稳经济措施,激发有效融资需求,巩固和促进宏观经济大盘稳定。金融管理部门应继续落实好前期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举措,货币政策仍应加大实施力度,适时进行降准、降息等,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有效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应在坚持商业可持续和风险总体可控的情况下,不断完善考核激励和业务流程,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纾困解难力度,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尽快回到正常轨道上来。

董希淼系秦农银行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中国电子银行网专栏专家

标签: 小微企业 还本付息 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