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4,221.4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8%(以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总股本844,295,355股计算),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5,184,680股,减持上限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8,394,893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16,789,787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东方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情况
东方证券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12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678.5333万股,减持后东方证券合计持有公司4,221.466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4.999988%(以截至2025年12月5日公司总股本844,295,355股计算,下文中比例如无特殊说明释义相同),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东方证券集中竞价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7日5.09849.28001.005904 集中竞价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20日8.64839.48350.994301 集中竞价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2日7.09839.48000.994297 集中竞价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7.62150.28980.178006合计 2,678.53333.172507本次变动前后,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东方证券合计持有股份6,900.008.1724964,221.46674.9999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00.008.1724964,221.46674.99998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1%
二、权益变动触及 刻度的情况
东方证券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2,898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2,898股,持股比例从5.177994%减少至4.999988%,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19号东方证券大厦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5日权益变动过程因项目退出需要,东方证券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
月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盈方微1,502,898股。本次减持不会导致盈方微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盈方微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股票简称盈方微股票代码000670.SZ 变动类型(可多选)上升□ 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50.28980.178006 合 计150.28980.17800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持有股份4,371.75655.1779944,221.46674.99998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71.75655.1779944,221.46674.999988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2025年11月5日,盈方微代东方证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东方证券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184,68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8,394,893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16,789,787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证券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东方证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4,221.4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东方证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东方证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持股比例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