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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光大银行(601818.SH/6818.HK)公告称,与光大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以修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项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度由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该行提供的综合服务和联合营销服务的年度上限。
公告显示,综合服务和联合营销服务的年度上限分别由3.69亿元、6.07亿元调增至9.09亿元、11.66亿元,其中联合营销服务年度上限调整的理由是提升信用卡业务发展品质和效益。
2021年12月15日,光大银行曾与光大集团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包括首尾两日)。根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与该行互相提供服务或商品。
对于此次签署的补充协议有关联合营销服务内容方面,公告显示,根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可向该行提供联合营销服务,如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等业务。
“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向本公司提供联合营销服务是本公司信用卡营销的重要业务渠道,有利于加大信用卡销售团队建设力度,提升业务发展品质和效益,实现信用卡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告称。
公告显示,光大银行围绕“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的战略愿景,聚焦信用卡战略性业务,从2017年起通过推进联合营销业务合作实现信用卡获客量质齐升,加快了高质量转型进程,聚焦客户结构优化、增收潜力挖掘、以“获客-活客-触达”为主线推进经营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定位及要求,该行在计算年度上限时,依据联合营销获客成本和业务规模两方面综合得出。随着合作内容的进一步扩充,该行与光大集团及/或其联系人之间的联合营销合作从单一获客向综合营销转型,双方的合作内容进一步扩充,服务项目增多,增加了移动渠道服务、客户经营类产品和分期类产品,发展重心进一步向重质量转型;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价格也随之提升,现有年度上限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2023年该行信用卡联合营销业务费用预计将增加人民币5.59亿元(即调增至人民币11.66亿元),主要包括客户拓展业务、移动渠道服务、客户经营类产品和分期类产品营销费用等。”公告披露。
光大银行2022年年报显示,该行信用卡月活用户为1397.57万户,截至2022年末信用卡客户为4764.66万户,2022年新增330.68万户;交易金额27566.07亿元,同比增长0.25%;时点透支余额4653.48亿元(不含在途挂账调整),比上年末增长3.44%;实现业务收入439.68亿元。
作为对比,截至2016年末,光大银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3595.87万张,当年新增发卡量762.53万张;2016年累计交易金额12773.87亿元,比上年增长27.30%;时点透支余额(不含在途挂账调整)2142.13亿元,同比增长22.41%;实现营业收入206.40亿元(注:由2017年年报披露数据计算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