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养老保险可以申请分开交吗?
需要分情况来看,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社保可以分开交,职工社保是不能的,具体如下: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等。这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因没有具体、稳定的用人单位缴纳,所以往往是由个人自行缴纳。也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纳职工社保,不过通常是只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没有硬性规定一定得强制一块缴纳,以前很多地区都是捆绑缴纳的,但是现在一般可以分开缴纳,可以只缴纳其中之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是缴纳职工医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没有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指的是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5年,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办理职工医保退休的,也就是说,职工医保达到了退休要求的缴费年限,也是无法享受退休后的医保待遇的。
2、缴纳城乡居民社保
没有参加职工社保的个人,可以自行缴纳居民社保,居民社保具体是分为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这两种是可以分开参加的,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都是一年一缴费的。
3、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职工参保
有固定工作单位的职工参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必须一起交的。因为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五险,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生育和工伤保险只需要用人单位缴纳,员工不承担费用。
医疗保险需要交多少年?
一、医疗保险需要交满多少年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为: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什么是医疗期?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期有何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保险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就可以不再缴纳医疗保险照常享受医保待遇。
结合规定,对于医疗保险需要交满多少年,一般男性缴纳是需要满足25年,女性则是20年。若是职工工作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便无需缴纳,并同样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是不被纳入可报销的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