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是多久?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核定过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缴费年限)确定。
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以后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以此类推,但一次核定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手续?
(一)职工失业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7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书面报告,同时报送失业人员名单以及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城镇企事业单位的申领报告、失业人员名单及单位和个人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后,应及时对其享受资格进行审查认定,审核合格后,应在5日内通知用人单位,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职工失业后,应到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四)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是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出该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按延期时间减发失业保险金,超出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处理。
(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在当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的失业登记证明和求职登记证明;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一寸照片四张;
3、所地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