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昆明观景路上,“轰—轰—轰—”刺耳的引擎声划破长空,打破了夜的宁静。一辆“炸街”摩托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现场,哥哥被查,随后,弟弟顶包,这是怎么回事?
2022年2月14日22时40分,交警八大队民警在观景路与红塔西路交叉口,对一辆号牌为“云A07×××”的“炸街”摩托车进行现场检查,驾驶人“石银某”出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该车的排气管存在非法改装嫌疑,遂依法扣留了摩托车,并告知其随后到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2月15日,一名自称叫石银某的男子来到交警八大队,处理头天晚上的交通违法。但民警通过信息比对,发现该男子与2月14日驾驶“云A07×××”摩托车的男子体貌特征不符,两者并非同一人。
经仔细调查询问,该男子交代当天骑摩托车的是他的哥哥石金某,当时哥哥出示的是弟弟石银某的驾驶证。2月16日,石金某、石银某两兄弟再次到大队接受调查,双方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该摩托车所有人为哥哥石金某,车辆平时由弟弟石银某保管使用,弟弟石银某曾对车辆的排气管和外观进行了改装。事发当天,持有C1驾驶证的哥哥临时有事骑摩托车外出,便借用了弟弟的D类驾驶证。现场被查时,哥哥自称叫石银某,并提供了弟弟的驾驶证企图逃避处罚。
根据两兄弟的违法事实,民警依法对哥哥石金某作出罚款1300元并拘留5日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对弟弟石银某作出罚款1150元的处罚。兄弟两人承诺今后将会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配合交通民警维护好交通秩序。
交警提醒大家,行车上路,安全第一,即便是亲兄弟,违法时也不能心存侥幸包庇纵容。此外,“猎音”行动正在进行中,非法改装、竞速飙车、“炸街”扰民一旦出现,在春城好网民、噪声抓拍系统的监督下,昆明公安交警将一网打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